2010年9月29日 星期三

生如泰山死如鸿毛

大马籍青年杨伟光因运毒而遭新加坡法庭判处死刑即将问吊,各造尽其所能,向新加坡政府要求宽赦,免处杨伟光死刑。
刚读到这个消息时,总觉得大马民众这些动作似乎是大了点:就连我国外交部都出面斡旋。何以众多死囚中,唯独杨伟光可以受此善待?高调处理此案,是否对其他同等判刑者会有所不公?
然而,知错能改,善莫大焉。杨伟光若能痛改前非,过后能成为社会的一股正面改革力量,那不是更好吗?一个国家的政府立场,是在维护法律与国家尊严,避免受到各方挑战。新加坡这个以法治称著的国家,若要希望其总统特别宽赦杨伟光,恐怕是难上加难。
杨伟光虽然有着令人同情的遭遇,但与其他经已问吊的死囚一样,每个人都须为他自己所犯的错误负上全责。有句俗话说,法律不外乎人情;然而,人情也同样是不外乎法律的,否则一个国家的法律要来何用?毒品的危害,造成了多少家破人亡,这些受害者的创伤又岂是可以事后弥补得了的?
我其实有着最充足的理由主张判杨伟光以极刑的。因为数年前,吾家长子在他正值17岁大好青春之年,一个下午赴课外补习途中,被两位嗜毒者在强抢其财物时惨遭不测。这悲剧造成全家人的极度伤痛,至今仍无法完全消弭。
然而,以一个受害者家属角度来看,心理创伤委实难以痊愈,犯者也的确难逃其咎。但仔细思考,往者已矣,以命赔命又岂能挽回些什么呢?若此举能取得杀一儆百之效,那杨伟光又为何在众多毒品走私犯问吊之后,仍会重蹈覆辙?
所以,该事件问题的症结,绝非是在赏罚之间,而是出在社会教育与道德观的灌输之上。杨伟光若能从这次教训中觉醒,以这一回到鬼门关绕了一圈回来后的顿悟,对其他年轻人进行身教,这种处理方式肯定会比结束这位“辅导讲师“的生命来得更具社会意义。
今天,看到如此多的大马人,对这个宽赦诉求运动不余遗力、不分种族与宗教的付出,政府亦网外开恩的出面说情,这的确让人看了感动沾襟。就连我这位毒品泛滥下间接受害者家属,都能放下心情来原谅杨伟光,更何况是讲求情、理、法的新加坡政府当局?
杨伟光兄弟,不论今后你的命运为何,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,在某种程度上,你今日所走过的路,足以作为其他作奸犯科者之借镜,让他们不会重蹈覆辙,最终走上不归路。

1 則留言:

lkf 提到...

读了你的大作,让我感动。